第六部分注册报到
四十八、今年录取的新生注册报到时间有什么规定?
普通高中学校在统一录取时间(即7月4日—7日)录取的新生(含民办)必须于7月11日前(即普通高中补录前)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报到手续;中职学校在统一投档录取时间(即7月16-17日)录取的新生,须在7月24日前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各类招生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注册报到,具体时间详见各校《新生注册报到须知》。如不按时注册报到的,招生学校将注销其录取结果不保留学位。
爱心助学
四十九、我市免费高中阶段教育具体政策、免费对象和补助标准是什么?
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发文的《关于印发广州市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1〕38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财〔2013〕289号)精神,对广州市贫困家庭的学生入读我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免费教育。
一、免费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贫困家庭或残疾学生:
1.具有广州市户籍;
2.具有广州市普通高中(含公办、民办)学籍或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含市属及区属的公办和民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中职部、中等职业学校,不含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籍;
3.持下列有效证件之一:《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以下简称 “六证”)以及《残疾人证》。
二、免费补助标准
(一)普通高中:免收普通高中“一费制”普通生学杂费,学杂费以外的费用不属于免费范围,住宿生的住宿费等其他费用,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免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50元,对在民办高中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学杂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二)中职学校:入读广州市公办中职学校的,免收学费和实习实验费;入读民办中职学校的,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高出免学费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其他费用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五十、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福彩助学资格,如何申请?
申请条件: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助学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民〔2015〕10号)精神,贫苦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子女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福彩公益金资助:1.广州市户籍;2.持上述“六证”或父母或本人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以上有效证件之一;3.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且被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将在入学当年享受到每人一次性资助人民币1000元。
申请办法:符合上述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在中考报名期间在广州市高中阶段招考服务平台提出网上资格申请,并录入所持证件信息。报名期间未提出申请的,考生须在9月30日前持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办理申请。
资格审核:持民政部门核发的各类证件由各区民政局在招考服务平台根据考生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持《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的考生资格由市总工会在招考服务平台根据考生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
9月30日前仍未申请的,可作为特殊个案在11月30日前,通过书面形式,持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申请书、家庭人员经济收入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办提出个案申请,由街道(单位)、区团委加盖意见后上报市青基会汇总,由市青基会统一报市民政局审批。根据团市委规定,逾期未进行申请的原则上不予认定和资助。